近日,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协和陈志潜卫生健康研究院公共卫生教育研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药学部/华西第二医院循证药学中心在《现代预防医学》发表题为“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探讨——基于基层公共卫生医师视角的扎根理论研究”的原创性研究论文。

吕良,李星月,李佳圆,杨珉,邹锟.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探讨——基于基层公共卫生医师视角的扎根理论研究[J].现代预防医学,2023,50(05):874-878+939.
DOI:10.20043/j.cnki.MPM.202207331.


 1.研究背景

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医师)作为法定执业医师是实现“医防融合”的重要力量,但因其处方权缺失,无法顺利开展防治工作,导致其专业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社会价值和专业价值未被充分认可,进而使基层公共卫生医师不断流失。探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医师对处方权的态度、缺乏处方权的影响及赋予处方权的建议,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完善医防融合政策措施有重要意义。

 2.数据与方法

2021 年7-9 月,以成都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公卫医师为研究对象,根据目的抽样和信息饱和原则,选取符合条件的共16名。采用面对面焦点小组和个人深入访谈,并围绕访谈提纲进行并记录要点。将收集的访谈资料逐字转录,并在团队内相互校对形成文本数据,采用扎根理论进行分析。

 3. 主要发现

1.基层公卫医师处方权现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医师在实际工作中未被授予处方权,进一步导致诊查权的缺失,几乎不能参与任何诊疗相关活动。


2.基层公卫医师处方权缺失带来的影响:
(1)本应在基层疾病防治起中起重要作用的公卫医师实际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数据收集、整理、上报等非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导致基层公共卫生医师资源的浪费;
(2)基层公共卫生医师很少有临床培训和学习机会,严重影响临床专业能力的提升,妨碍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提升;
(3)过度依赖临床医师,未能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医师“预防为主、医防融合”的作用;
(4)基层公卫医师没有诊治权,导致服务对象对公卫医师的信任和依从性降低,社会认可度降低,进而导致公卫医师的身份和职业价值危机,造成基层公共卫生医师的大量流失。


3.基层公卫医师对处方权的看法:
基层公卫医师均希望能被赋予处方权来改变当前基公服务工作环境,提高基公服务质量。公卫医师获得处方权的促进与阻碍因素交织:基层公卫医师的临床基础、长期工作经历以及基层药物指南完善是其获得处方权的促进因素;现有政策没有公卫医师处方权相关规定是主要阻碍因素。

图1.基于基层公卫医师视角处方权相关关系模型

 4. 政策启示

处方权在基层公卫医师实际工作中是迫切需要的,通过明确政策规定、明确公卫医师执业和处方范围、保证和加强公卫医师临床能力、建立严格的准入和管理制度,赋予公卫医师处方权是必要和可行的。

本研究由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华西第四医院吕良、李星月、李佳圆、杨珉,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药学部/华西第二医院循证药学中心邹锟合作完成。吕良为本文的第一作者,邹锟为本文的通讯作者。

作者简介

吕良

在读硕士,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通讯邮箱:ll419980579@163.com

供稿丨吕良
编辑丨王朝辉、oo
审校丨兰小梦、oo